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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百六十章易风移俗

不用求县君叙封。

听十七娘之言,章越酒再醒了三分于是问道:“鱼轩象服,夫贵妻荣,此非你我夫妻所愿吗?娘子怎好推辞。”

宋朝的规矩五品官以上的妻子,母亲方允叙封。

后又扩大到了升朝官。

仁宗最后一次南郊时,章越还不是升朝官,故而没有叙封。

至于英宗朝的南郊时,章越虽刚好够资格,但不巧的是被罢官了。

当今天子越为妻子请叙封的时候,想自己二十四岁得拜待制,十七娘与己同岁即封县君,那是何等荣耀。

十七娘道:“鱼轩象服谁不想如此,但夫君少年即拜待制,朝中多少人眼红妒嫉你,若此事南郊时你再为我向官家请叙封,又有多少女子要妒嫉我了。你看我们夫妻遭了多少人的嫉妒,这并非是美事。”

“故而我想官人先请赠先父先母便是,至于我不妨等下一次南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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